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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何纳税?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上海税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03-05
一、适用范围: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①。 注①经济适用住房(在本市又称共有产权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经房管部门确认,向本市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供应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二、需缴纳的税收:契税、印花税 1.契税。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计税价格的1.5%计算缴纳契税。 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经济适用住房,且为家庭②唯一住房③的,按计税价格的1%计算缴纳契税。 2.印花税。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5元/件缴纳印花税。 注②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买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父母与成年子女共同购房的,作为两个家庭购房。 注③家庭唯一住房根据房管部门出具的居民家庭原有住房信息书面查询结果确定。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购房发票(核对原件); 3.购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以下资料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供: 4.委托他人办理纳税申报的,需提交委托书(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的经济适用住房的,需提交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 上海房产律师 徐君霞律师 手机:18016320616 |